关于举行第十八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赛
(江苏赛区泰州考点)初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科协,市直各参赛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市科协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七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江苏赛区报名的通知》(泰教研[2012]6号、泰科协发[2012]67号)文件精神和江苏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委员会的(苏信奥[2012]17号文件) 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参加江苏赛区初赛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2年10月13日(星期六)下午2:30—4:30。
二、考点设置
经省信息学奥赛委同意,今年我市共设七个考点,主考点为第一考点,其余为分考点。
第一考点设在泰州市二中附属初级中学(泰州市东风南路558号)。联系人:谢志锋,联系电话:15996024499。
第二考点设在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靖江市中洲东路2号)。联系人:戴德军,联系电话:13775762591。
第三考点设在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靖江市城北园区)。联系人:苏文胜,联系电话:18952622333。
第四考点设在靖江市刘国钧中学(靖江市生祠镇育才路20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刘成春13951166461。
第五考点设在江苏省泰兴中学(泰兴市鼓楼东路68号)。联系人:朱爱军,联系电话:13814475957;印宏文,联系电话:85967709。
第六考点设在江苏省黄桥中学(泰兴市黄桥镇石桥中路)。联系人:朱爱军,联系电话:13814475957;戴海源,联系电话:13852695813。
第七考点设在江苏省兴化中学(兴化市九顷北路6号)。联系人:徐美,联系电话15952650525;王鸿雁,联系电话:13961065101。
各考点参赛人数汇总表详见附件1。
三、考务要求
1、初赛试卷分为试题及答卷纸两部分。学生答题时一律要求写在答卷纸上(答卷纸密封处有准考证一项,学生在竞赛时要求必须填上),试题部分待学生交卷后由考生带走,不再回收。
2、各考点要按照相关要求编排好初赛秩序册样稿,并于10月9日之前报泰州市科协普及部(发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经审定同意后打印装订,并在考试前分发至相关工作人员、监考老师及参赛学校。
3、为严格竞赛纪律,各考点由市下派巡视员,各市(区)科协、教育局做好考场组织工作,一经发现有违纪现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各学校参赛学生于10月13日下午1时30分前办理报到手续,2时15分前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场规则详见附件2)
5、初赛考试结束后,每个考场必须认真、完整的填写初赛纪录并与答卷纸一并放入试卷袋进行密封(具体详见附件3),汇总后由市巡视员带回。
四、其它须知
1、为确保参赛学生的安全,请各参赛学校务必派带队老师具体负责。
2、未缴初赛费的学校请按所报人数将费用带至考点,办理相关手续。
3、中学组复赛将于2012年11月10日-11日举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各考点参赛人数汇总表
2、考场规则
3、监考工作程序表
4、监考人员守则
5、带队老师须知
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2年9月25日
主题词:青少年 信息学奥赛 初赛△ 通知
抄 送:江苏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
各市(区)参赛学校。
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2年9月25日发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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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P2012第十八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江苏赛区 泰州主(分)考点参赛人数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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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考点:泰州二附中 |
||||||||
序号 |
学 校 |
P |
C |
C+ |
总数 |
辅导老师 |
准考证号 |
|
初中组 |
||||||||
1 |
江苏省泰州中学附属初级中学 |
20 |
|
|
20 |
刘云兰、朱海昕 |
MP0001-MP0020 |
|
2 |
泰州二附中 |
50 |
|
|
50 |
谢志锋 |
MP0021-MP0070 |
|
3 |
泰州市海陵学校 |
1 |
|
|
1 |
谢志锋、张晔 |
MP0071 |
|
4 |
泰州市海军中学 |
1 |
|
|
1 |
谢志锋 |
MP0072 |
|
合计 |
|
72 |
|
|
72 |
|
|
|
高中组 |
||||||||
1 |
泰州市第二中学 |
5 |
49 |
|
54 |
韩杨、钱晨 |
MT0001-MT0054 |
|
2 |
江苏省口岸中学 |
20 |
1 |
|
21 |
李宏生 罗霞 |
MT0055-MT0075 |
|
3 |
泰州市实验中学 |
34 |
|
|
34 |
王洪华、陈菲 |
MT0076-MT0109 |
|
4 |
江苏省泰州中学 |
417 |
|
|
417 |
潘凌云、钱尚佳 |
MT0110-MT0526 |
|
合计 |
|
476 |
50 |
|
526 |
|
|
|
第二考点: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 |
||||||||
序号 |
学 校 |
P |
C |
C+ |
总数 |
辅导老师 |
准考证号 |
|
初中组 |
||||||||
1 |
靖江市外国语学校 |
1 |
|
|
1 |
包银梨、何丹 |
MP0073 |
|
高中组 |
||||||||
2 |
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 |
325 |
|
177 |
502 |
徐炜 |
MT0527-MT1028 |
|
|
|
|
|
|
|
|
|
|
第三考点: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 |
||||||||
序号 |
学 校 |
P |
C |
C+ |
总数 |
辅导老师 |
准考证号 |
|
高中组 |
||||||||
1 |
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 |
289 |
|
|
289 |
刘艳秋、田乐 |
MT1029-MT1317 |
|
第四考点:靖江市刘国钧中学 |
||||||||
序号 |
学 校 |
P |
C |
C+ |
总数 |
辅导老师 |
准考证号 |
|
高中组 |
||||||||
1 |
靖江市刘国钧中学 |
514 |
|
|
514 |
王金红、刘成春 |
MT1318-MT1831 |
|
|
|
|
|
|
|
|
|
|
第五考点:江苏省泰兴中学 |
||||||||
序号 |
学 校 |
P |
C |
C+ |
总数 |
辅导老师 |
准考证号 |
|
高中组 |
||||||||
1 |
泰兴中学 |
250 |
|
|
250 |
印红文、刘晖 |
MT1832-MT2081 |
|
第六考点:江苏省黄桥中学 |
||||||||
序号 |
学 校 |
P |
C |
C+ |
总数 |
辅导老师 |
准考证号 |
|
高中组 |
||||||||
1 |
江苏省黄桥中学 |
205 |
|
|
205 |
戴海源、陈建文 |
MT2082-MT2286 |
|
第七考点:江苏省兴化中学 |
||||||||
序号 |
学 校 |
P |
C |
C+ |
总数 |
辅导老师 |
准考证号 |
|
初中组 |
||||||||
1 |
兴化市戴泽初级中学 |
28 |
|
|
28 |
刘芹 陶迅 |
MP0074-MP0101 |
|
2 |
兴化市楚水初级中学 |
3 |
|
|
3 |
韦付林 成薇 |
MP0102-MP0104 |
|
3 |
兴化市板桥初级中学 |
8 |
|
|
8 |
赵万琴 吴歆 |
MP0105-MP0112 |
|
4 |
兴化市沙沟中学 |
19 |
|
|
19 |
汪有全 张洪震 |
MP0103-MP0131 |
|
5 |
兴化市陈堡初级中学 |
38 |
|
|
38 |
唐楚文 朱小平 |
MP0132-MP0169 |
|
6 |
兴化市景范学校 |
|
26 |
|
26 |
顾健彭 刘敏 |
MP0170-MP0195 |
|
合计 |
|
96 |
26 |
|
122 |
|
|
|
高中组 |
||||||||
1 |
江苏省兴化中学 |
90 |
|
|
90 |
王鸿雁 万开军 |
MT2287-MT2376 |
|
2 |
兴化市楚水实验学校 |
15 |
|
|
15 |
孙琳 顾进勇 |
MT2377-MT2391 |
|
合计 |
|
105 |
|
|
105 |
|
|
|
附件2
考 场 规 则
一、考生在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不得借故在考点禁区内逗留。迟到三十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卷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中途离场必须交卷,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钢笔(或圆珠笔)、垫纸板(不得有任何字迹)等必需的文具用品。书报、笔记、学习资料等都必须集中放在指定地点,不准带上座位。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对号入座,以便检验。
四、答卷前,先在答卷纸指定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好座位号码、姓名、学校等项。座位号填在姓名之后,不准将座位号、姓名等写在答卷的密封线以外的地方,不准做任何标记或暗号,否则试卷作废。
五、试卷答案要求全部写在答卷纸上,写在试卷上一律无效。答卷一律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六、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不清等问题,可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再询问,监考人员当众解答。
七、考试终场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坐在原座位上等监考人员将试卷依序收齐检查无误后,再有秩序地退出考场。提前交卷者,应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得在禁区内逗留和讨论。试题部分待参赛者交卷后由自己带走,不再回收。
八、考点领导不力或失职,对应考者违纪舞弊现象制止不力,致使考试纪律涣散,发生严重舞弊事件的,将对考点负责人追究责任。
附件3
监考工作程序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考前准备 |
监考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集训,人人都要熟悉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和工作程序。检查考场与其室内分布的考生数是否吻合。考场内的课桌要反向排列,并尽可能拉开间距。 |
考前30分钟 |
监考人员同时领卷,检查试卷袋密封是否完好。 |
考前20分钟 |
监考人员入场,再次检查考场是否符合要求,座位号是否正确,课桌内有无纸片等。 |
考前15分钟 |
考生入场,将书报资料等集中放在指定地方,然后对号入座。监考教师宣读考场规则。 |
考前5分钟 |
当众拆封试卷,检查试卷有无异常情况。确认无误后再分发试卷。要求考生正确清楚地填写密封线内的座位号码、姓名、学校等项,座位号填写在姓名之后。 |
开考铃响 |
宣布开始答卷。 |
开考后 |
监考人员要自始至终认真巡视有无违纪、舞弊现象,检查发现有将书报资料等带入座位的,应及时收交。 监考人员要认真核对考生座位号,认真检查其填写的座位号、姓名等是否正确。 |
开考30分钟 |
迟到者停止入场。 |
开考30分钟后 |
要求提前交卷者仔细检查答卷情况再交试卷纸离场。 将缺考试卷填上座位号上交。 对“违纪、舞弊情况”作好记录。 |
考试终场铃响 |
命令考生一律停笔坐好,待答卷纸依序收齐后宣布离场。 |
考试结束后 (装订试卷) |
监考人员要认真查对答卷纸份数和座位号排列顺序是否正确,认真、完整的填写初赛记录,经专人查收无误后,再将实考答卷纸,按座位号顺序由小号到大号排列装订(包括缺考和空号试题卷纸),入袋密封(由监考人员、考点负责人同时签名,该考场成绩方为有效),随即加盖考场所在单位的公章,上交市巡考人员。 |
附件4
监考人员守则
一、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监考人员应严格按“考场规则”执行监考,按“监考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三、分发试卷前,一定要认真检查试卷密封情况是否完好,所考语种是否对头,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即向考点负责人报告。考点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
四、监考人员要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如发现有违纪、舞弊等行为(包括未遂),应即向其提出警告并没收其舞弊材料。
五、监考人员要认真检查、核对考生姓名及准考证(座位)号码,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即向考点负责人报告,以便及时查处。
六、考试时监考人员不得与考生交谈,对试题不得作任何解释和提示,但字迹不清的可向其说明。
七、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统计和记录工作,按要求认真装订好答卷纸。各考点要对答卷纸装订情况认真地进行检查和验收。
八、监考人员应佩戴监考标志,模范地遵守考场纪律。考试中途不得擅自离场,在考场内不准吸烟、谈笑和阅读书报。
对少数工作马虎、违纪和对舞弊行为制止不力的监考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九、严禁监考之外人员进考场,倘若发现,一切责任由监考人员负责。
附件5
考点领(带)队人员须知
1、各市(区)委派领队1人,负责本市(区)所参赛学校的组织、协调、案例和报到等工作。
2、各校带队老师,将所带考生带到休息室后,到报到处领取考生参赛证、秩序册等相关资料。带队老师必须加强对考生遵守考场纪律的教育,关心考生的休息,负责考生的安全。
3、考生由带队老师在考前15分钟送入考场。
4、开考后,带队老师到指定的地点休息,不得进入考区。
5、考试结束后,学生到休息室,由带队老师清点人数,并负责将学生安全带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