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高素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全面了解掌握我市科技人才基本情况,进一步整合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优秀科技人才的重要作用,增强全市科协系统评审表彰、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决策咨询等活动的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启动泰州市科技人才库建设工作。现就做好科技人才库信息采集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范围
采集范围:面向全市征集,主要收录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优异成绩,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在业内有重要影响的优秀科技人才,且重点收录在职优秀中青年专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符合条件的科技人才。主要从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中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技人才可以个人自荐。
二、入库条件
被推荐人员应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科研发展动态;近年来,在各自专业领域内取得优异成绩,取得中级以上职称,在业内有重要影响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各类人才项目
1.泰州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江苏省及泰州市在自然科学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全国和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
4.泰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二)科研成果奖项
5.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技奖、科技之星等奖项获得者或集体获奖的主要完成人。
6.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
(三)工作业绩和贡献
7.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探索、开发创新,取得研究成果,使本学科达到较高水平或得到同行公认的科技工作者。
8.在工程技术行业工作,主持或承担过国家和省、市级重点工程建设,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解决重大理论和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我市技术创新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才。
9.在数、理、化等学科教学一线工作,成绩显著,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在省、市及以上推广,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获得国家或省、市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10.在医疗卫生领域,技术精湛,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处理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得到广泛认可,对全市卫生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获得国家或省、市级相关领域重要奖项和荣誉称号。
11.在农业科技成果开发、转化、技术推广服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在省、市产生较大影响,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人才。
12.在其他专业领域或行业作出突出贡献,达到上述水平的人选。
三、相关要求
1、建立泰州市科技人才库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人才强市、科教兴市战略,推进泰州科技思想库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填报科技人才信息。
2、各市(区)、各单位负责各自区域范围内科技人才信息的收集,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收集汇总的办法收集上报信息。
3、科技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要准确掌握科技人才状况,对于入库人才有变动的,应及时更新上报。
4、各市(区)、各单位要组织符合条件的科技人才填写《泰州市科技人才库信息登记表》(须加盖公章),并汇总填报《泰州市科技人才库统计表》(泰州科普网“通知公告”栏内下载)。纸质表格连同电子表格,一并于6月30日前报泰州市科协。
联 系 人:谢华平
联系电话: 8689812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泰州市科技人才信息登记表》
2、《泰州市科技人才统计表》
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