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江苏省《关于开展2006—2010年度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照评审条件和要求,结合5年来的工作实际和工作绩效,现将我市推荐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评选表彰,切实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监督。
(二)注重工作实绩和体现“大联合、大协作”的原则。以科学素质工作的工作实绩和社会成效为衡量标准,推荐评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各市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中,科协系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30%以内。
(三)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的原则。县级以上的党委政府不参加评选,县处级(含)以上干部表彰名额从严掌握。科级干部比例原则上控制在20%以内。重点评选在基层和一线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科普教育基地、社会团体、培训机构、科技传媒和中小学科技辅导员、惠农项目带头人以及致力于公民科学素质提升的科普志愿者。
(四)“获奖效应不叠加”的原则。近三年内已获得省部级表彰的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不再参加本次推荐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2006-2010年度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认真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大力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2.紧密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总体部署,紧扣“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主题,推动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面向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开展科学素质工作,在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大众传媒科学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组织实施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3.领导班子凝聚力强,作风民主、团结和谐、廉洁自律,干部职工队伍科学素质能力显著。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领导有力,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服务,全面完成“十一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各项任务。
(二)2006-2010年度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
2.热爱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积极投身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在《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中有创新性工作成果或为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广泛。
3.具备求实创新、奉献拼搏、团结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中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4.连续从事《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3年以上。
三、表彰方式
以精神奖励为主,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2006-2010年度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2006-2010年度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四、名额分配
省分配泰州表彰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9名。根据评选原则和评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表彰推荐名额进行了分配(具体名额见附件1)。
六、有关要求
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请务必于2011年10月13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泰州市科协普及部)。推荐材料包括:《2006-2010年度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2)和《2006-2010年度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3),每份推荐表另附先进事迹介绍材料。推荐的先进工作者需报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推荐表可到“江苏公众科技网”网站“通知通告”栏下载,网址为:http://www.jskx.org.cn
联 系 人:泰州市科协普及部 王蔚 陈智生
联系电话:(0523)8683936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永晖路18号
邮 编:225300
泰州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