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科普惠农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科协、省委农工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江苏省万名科技专家兴农富民工程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12〕173号)精神,决定对三年来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专家和优秀组织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并评选命名一批优秀示范项目。现将我市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分配我市表彰名额为4名优秀科技专家、5个优秀组织单位、8个优秀示范项目。现结合工作实际并经市协调小组研究,确定我市推荐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各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下达名额,突出实绩实效,注重向基层单位和一线科技人员倾斜,且上报对象原则上应是获得泰州市级表彰对象。
二、评选范围及推荐条件
(一)优秀科技专家
必须是参与实施“兴农富民工程”活动的科技人员,工作中有特色、有创新、有影响;深入项目对接村、农技协、基地开展咨询服务、科技培训、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工作,与服务对象保持经常联系,每年到点不少于20个工作日;所实施项目带动农户人均年纯收入增长达20%以上。
(二)优秀组织单位
积极组织开展“兴农富民工程”活动并作出优异成绩,市、县(市、区)必须成立相应协调(领导)机构,定期对活动开展总结表彰,并有相应的工作经费保障;高校、科研院所、涉农学会及时派出科技专家参与项目对接,对专家工作进行考核,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进行表彰;乡镇党委、政府及项目对接村等,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时解决专家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优秀示范项目
对接项目符合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方向和农业结构转型需要,成立由科技专家、村、项目实施单位组成的项目专家组或工作组;积极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项目带动、辐射农户数年增幅达到10%以上,直接带动农户年人均增收20%以上,辐射农户年人均增收15%以上;项目经济效益显著,单位面积(或数量)年效益提高10%以上,项目种养面积或饲养量年增幅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具有良好推广价值。
三、评比表彰程序
1、申报: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只能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申报材料经单位推荐、省辖市科协审核后统一报送省科协科普部。
2、评审:由省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协调小组审定。
3、表彰:由省科协、省委农工办对受到表彰的科技专家授予“兴农富民工程”优秀科技专家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资金奖励;对受到表彰的组织单位和优秀项目,分别授予“兴农富民工程”优秀组织单位、“兴农富民工程”优秀示范项目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
四、报送要求
请各市(区)、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标准条件,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于11月8日前将推荐材料(详见附件2、3、4)一式四份并签章齐全后报送市科普惠农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泰州市科协普及部),同时报送推荐材料的电子文本。联系地址:泰州市永晖路18号,联系人:王蔚、陈智生,联系电话:86839362,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本通知有关表格和内容可在江苏公众科技网(www.jskx.org.cn)下载。
附件:1、泰州市推荐参加省兴农富民工程评选表彰名额分配表
2、江苏省万名科技专家兴农富民工程优秀科技专家推荐表
3、江苏省万名科技专家兴农富民工程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
4、江苏省万名科技专家兴农富民工程优秀示范项目推荐表
泰州市科普惠农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