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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五届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6-13 11:19:29

 

 

泰科协发〔2016〕36 号

 

关于做好第十五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委组织部、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区)科协、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教局,各市级学会(协会)、各高校科协: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根据《江苏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办法》,决定开展第十五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根据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推荐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会员。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十大青年科技之星”评选将突出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能力,获奖者须品行端正,德学双馨,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全省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科技转化能力。

二、推荐单位

(一)各市(区)委组织部、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各市(区)人社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社局,各市(区)科协、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教局共同推荐本地区的候选人;

(二)各市级学会(协会)、各高校科协推荐本学科领域、本校候选人;

三、推荐名额和表彰人数

各市(区)、医药高新区、各市级学会(协会)、各高校原则上均可推荐1名候选人。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科协将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评选后,择优推荐3人公示后报省科协。

本届授奖人数全省20人,并从中评出10名“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之星”。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四、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评选条件,保证推荐人选的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江苏省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推荐人选须征求被推荐者所在单位意见,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定同意;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非涉密证明。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市(区)、医药高新区、各市级学会(协会)、各高校科协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报至市科协组宣部,经市评审小组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补充相应证明材料。

联系人:市科协组宣部谢华平;联系电话:86898129;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址:泰州市永晖路18号。

 

 

 

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6月6日

http://www.tzast.com/uploadfile/2016/0613/201606131122278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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