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科协、财政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省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农业局、财政局:
根据省科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省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15〕 65号)精神,结合我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现将有关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省科协、省财政厅分配给泰州“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推荐名额:农村专业技术协会3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2个,农村科普带头人3个;“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推荐名额4个。
二、推荐办法
采取公平、公开,自主申报原则,上述各项目各市(区)、医药高新区、农业开发区均可申报,每项限报1个单位(个人)。市科协将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各地上报的材料情况,组织专家评审与实地抽查,采取差额评选的办法,确定向省科协、财政厅推荐申报表彰和奖补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区)要严格按照中国科协、财政部《“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的程序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1、不得交叉重复申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2、近三年(2012—2014年度)已受到国家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表彰的对象不得重复申报。近三年已受到省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表彰、未能获国家表彰的对象,可由省科协、财政厅推荐申报2015年国家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表彰和奖补,但不再重复享受省级表彰和奖补。
(二)各市(区)要坚持标准,择优推荐(推荐标准详见附件3)。推荐过程要突出如下重点,以充分发挥推荐单位和个人的示范引导作用。
1、要重点关注在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满足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科技需求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2、要重点关注在发展农业产业化、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农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3、要重点关注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优质农产品,开展全过程综合农技服务,覆盖面广、经济效益好、对农民致富带动效果显著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
4、要重点关注在提高农村妇女科学素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协会、基地和科普带头人。在推荐农村科普带头人时,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农村女性科普带头人。
5、要重点关注已建立党组织并积极帮扶群众、带领群众依靠科技致富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以及农村党员科普带头人。
6、要重点关注已建立科普惠农服务站、技术协作网,能发挥科普惠农长效机制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
7、要重点关注为推进人的城镇化开展科普服务的社区,科普工作卓有成效、弱势群体集中的老旧社区。
(三)各市(区)要认真做好省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荐工作,并将各项目申报单位(个人)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于2015年4月16日(周四)前报市科协普及部,逾期未提交将视为自动放弃。预申报材料包括:(1)2014—2015年度科普工作概述(2000字以内);(2)“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表;(3)协会的注册(年检)资料、基地的科普示范命名证明、生产产品的专利及无公害、绿色、有机等主要材料;社区和个人在科普工作中取得的实际成效和获得的表彰奖励情况。
(四)各市(区)、医药高新区、农业开发区根据确定的正式申报推荐对象,依照申报标准和要求指导申报对象搜集整理详细台账资料装订成册,于4月20日前报至市科协普及部,并做好网上申报相关工作。
联系人:王蔚、陈智生;联系电话:0523-86898109、86839362;联系地址:泰州市永晖路18号;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申报表
2、“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申报表
3、推荐标准
4、申报材料要求
附件下载http://www.tzast.com/uploadfile/2015/0415/20150415052817681.doc
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泰州市财政局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