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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特色学校、辅导员、创新标兵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5-06 15:59:43
各市(区)教育局、科协,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精神,大力开展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根据省教育厅、省科协《关于开展“十二五”第四批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2015年度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15]75号)精神,现将我市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名额分配

1、省级科学教育特色学校推荐对象为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原则上从2012年以来被评为泰州市级科学教育特色学校中择优推荐。

2、优秀科技辅导员申报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少年宫、科技馆等)的专(兼)职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工作者。

3、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申报对象为全省本(专)科、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的学生或25周岁以下自学成才的青年。

4、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标准和条件

1、江苏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必须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科学教育特色明显、成绩突出的学校。具体推荐评选标准详见附件5。

2、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条件:(1)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精神,善于学习,勇于创新,积极参加各类教研、科研活动和教师培训,从事科技辅导教师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2)在某些科技教育项目上有一定专长,培养的学生取得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含科技创新大赛、电脑机器人竞赛、五学科竞赛、三模一电比赛、金钥匙竞赛等)二等奖以上的不少于2项。(3) 在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担任过全国或省、市科技类活动评委,在当地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4) 深入研究探索青少年科技教育和科普理论,并取得一定成绩,在国家级正式刊号的报刊发表科普教育研究论文不少于2篇。(5)在科普管理、科普教育、科普活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过市级以上(含)关于青少年科技教育方面的表彰。(6)积极参与各级科技辅导员协会的工作。

3、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评选条件:(1)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积极向上,踊跃投身科技创新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被授予科技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并经转化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2) 在上一年度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1>“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和“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3>在国家部委主办的其他全国性的青少年科技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4>在省有关厅局主办的其他全省性的青少年科技竞赛一、二等奖获得者。(3)获奖项目应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原则,在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和创新思维等方面有独到之处。

三、评选办法

1、“十二五”第四批省特色学校申报工作由市科协会同市教育局统一考评,按名额分配推荐申报,由省科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照考评要求,通过审核材料、听取汇报、实地检查、调研等方式,对学校科技教育的管理机制、科学教育课程、科技活动成果、师资队伍和阵地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分,评委会综合考核后,确定100所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入选名单,名单将在江苏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网、江苏教育网、江苏公众科技网进行公示,并对入选的学校奖励补助经费、颁发“江苏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奖牌。

2、凡参加申报的学校不得弄虚作假,按考核要求(附件3)将申报材料一律制作成光盘,光盘内容采用PPT格式,全面介绍学校科技教育的管理机制、科学教育课程、科技活动成果、师资队伍和阵地设施建设等方面情况,PPT播放限8分钟以内(请勿超时,以免影响评审),申报内容需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3、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评选采取学校或校外科技教育机构推荐,主管部门审查,市教育局、市科协考评推荐,省评审小组评审确认的办法。推荐候选人须填好《江苏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申报表》(见附件3),同时提供各级各类科技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级报刊上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活动资料及各奖项证明材料。

4、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采取自主申报,学校推荐,市教育局、市科协综合考评的办法向省评审小组推荐。各校在校学生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对照评选的基本条件,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后推荐上报。推荐的候选人须填写《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申报表》(见附件4),同时提供各级各类科技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各奖项证明材料。

5、市教育局、市科协共同组成考核小组,分别于5月份和9月份对推荐申报学校、科技辅导员进行集中考评,通过听取汇报、观看光盘、实地抽查等形式,对照相关评选标准进行打分排序,由考核小组研究确定推荐名单报省评选,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科协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成立相应的评选机构,统一协调本地区的申报工作。为方便开展工作,由各市(区)科协牵头负责。

2、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推荐学校和人选要符合评选条件,要进行审核、评选、公示后上报。

3、面向基层,注意比例。推荐评选的学校要注意地区平衡。推荐人选的重点是在第一线工作的科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过程中,要适当考虑女性、青年、少数民族科技教育工作者的比例。

4、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对象,要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把握进度,按时报送。请各市(区)于5月11日前将推荐学校的申报表纸质版二份(附件2)及光盘2张;9月18日前将优秀科技辅导员(附件3)和科技创新标兵(附件4)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报送市科协普及部,同时请报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

附件3和4请从泰州科普网(http://www.tzast.com )下载。

联系人:市科协:陈智生,市教育局:钱正龙;

联系电话:86839362、86999850;邮编:22530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泰州市永晖路18号(市环保局西附楼308室),

 

附件:1、江苏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优秀科技辅导员、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推荐名额分配表;

2、江苏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3、江苏省优秀科技辅导员申报表;

4、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申报表;

5、江苏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评估标准;

6、申报汇总表。

 

泰 州 市 教 育 局         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4月30日

http://www.tzast.com/uploadfile/2015/0506/2015050604024012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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